巴彦淖尔讯为全面强化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结合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小学校“护校安园”工作部署,联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学生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动,切实保障该市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车上下学行为、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车行为、16周岁以上学生骑行电动摩托车行为;学生骑电动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佩戴头盔行为;电动车经营者、修车点为学生电动车解除限速行为。
各旗县区公安交管大队结合护学岗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研判辖区学生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重点时段、路段,并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各旗县区公安交管部门发动治安、派出所警力配合参与到交警和教育部门的整治行动中,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同时,旗县区教育部门、学校分管安全校长、学生安全工作负责人密切配合,参与现场联合整治行动,确保对违规违法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的后续教育惩戒工作取得效果,构建“警、教、校”联动工作长效机制。
护航行动中,各学校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发放 《“锻炼健康体魄·骑车文明出行”倡议书》,倡议小学生不骑车上下学,初中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倡导高中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做好安全防护,拒绝超速行驶和不文明骑行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民警走进校园,针对学生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制作海报及宣传单,及时在学校张贴、发放。同时,交管部门利用该市各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广泛宣传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等机动车的危害,广泛宣传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工作内容,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闫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