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同时也会对交通安全造成极大威胁。非紧急情况不得占用应急车道已成为社会共识,可还是有很多驾驶人顶风作案,违停理由更是层出不穷。
6月3日上午11时20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民警巡逻至京藏高速742公里加500米处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民警迅速设置好警戒区,上前查看情况。直到民警走到车前,驾驶人仍在车内打电话。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说行驶到此处,朋友发来信息要个“绿码”,于是停在这里操作,并以自己是外地人不知道不能在应急车道停车为由,希望得到“照顾”。民警结合典型案例,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驾驶人予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非紧急情况,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正确做法是驶离高速,在就近服务区处理事情或休息,确保出行安全。千万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漠视交通法规,罔顾生命安全。 (柴佩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