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编造“富二代”身份,同时交往六个女友,骗财骗色,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28岁的孙某只有初中学历,个头不高,长相一般,在人群里绝对是最普通的一个,不过他巧舌如簧,幽默风趣,思维敏锐,他如果把这些优势用在事业上,虽谈不上大富大贵,衣食也应无忧,但是他却打起了诈骗女人的主意。
2014年,在汽修厂当修理工的孙某,在赚取工资的同时还兼职倒卖二手车和替他人代办信用卡,兼职收入比本职收入赚得还多,逐渐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此时,孙某也如愿交到心仪的女友。
与女友交往一段时间后,性格跳脱的孙某耐不住寂寞,瞒着女友通过交友软件开始与其他女性接触。先后交往教师、职员、个体户等各类职业的女朋友五名,为了“凹人设”,孙某谎称自己是银行职员,父母经营钢材生意,家庭条件也是“钢钢”的。实际上,孙某在单亲家庭长大,父母早年离婚,从小与母亲一起生活,只是普通家庭条件。
接下来,孙某的操作就是“熟悉的配方”,网上常见的套路。以孙某自己对车辆维修以及信用卡办理使用流程的熟悉,不断以出车祸、做生意,借用信用卡等理由向被害者骗取钱财,在信用透支,人设崩塌前消失无踪,无奈之下,被害人只能选择报警。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90973.5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孙某在道德情感上违背恋人间的忠诚和信赖,利用女性对其情感上的信任,骗取多名女性钱款,使被害人遭受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有违社会道德风尚,相比其他诈骗犯罪而言,更应酌情从重处罚。最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1年。 (王帅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