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法治人才培养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大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培养力度提供政策制度保障,着力为法治内蒙古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明确重点任务。“任务清单”从坚持法治人才培养的正确方向、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建立适应职业特点的法治人才在职培养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强化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9项、40条主要任务和举措,对“十四五”时期加强内蒙古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了到2025年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法治专门人才、法律服务领域专门人才、法学教育研究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开展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推进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健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领域法治人才在职培养体系,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同堂培训,推动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大力提升法治专门队伍的能力素质。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任务清单”将重点任务逐项分解到48家自治区部门、单位,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各单位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具体化,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扎扎实实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分层分类全员在职培训教育机制。
建立调度考核机制。提请将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和推进,加强重点任务实施过程管理。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对各地落实情况实行半年通报制度,并将法治人才培养列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全面依法治区考核重点内容,开展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价,强化指导推进,着力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依法治区提供有力法治人才保障,更好地服务法治内蒙古建设和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任务清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法治人才培养的重大意义、重要举措,宣传法治人才培养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