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6月8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草原雄鹰2022之春暖鹿城”执行行动新闻通报会。包头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庆祥对专项执行行动主要工作成效作了通报,包头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高丽琴通报了10起涉金融、涉企执行典型案例。
张庆祥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具体包括五项工作任务,分别为“执行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涉企业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动出动警力1663人次,警车542辆次,共执结申请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2591件,执行到位9.5亿元,行动开展以来,对473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将5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包头市中院根据全国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收集整理长期未结案件、涉金融执行案件、涉企业执行案件并制作相应的台账,下发各基层法院开展自查。各基层法院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案件执行情况。按照本次专项活动的任务要求,摸清底数,逐案排查甄别,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中院执行局;全市两级法院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组织部署。各基层法院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等执行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营造攻坚氛围,形成执行威慑。对推进不力法院,包头中院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消极、违法执行、乱执行线索,严肃整治不规范执行行为;梳理造成执行案件长期未结的顽瘴痼疾,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补齐短板。通过对执行标的到位率的提升,锻炼了队伍,提升了执行技能,规范了执行行为,建立了长效机制,推进了全市法院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