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呼铁法院不断创新调解机制,聚集各方社会资源,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非诉与诉讼无缝对接模式,并于年初设立“法官助理+调解员”的流动上门调解团队,主要面对的是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或者特殊、重大、群体等纠纷情况,做到“现场化解、现场签订调解协议、现场送达诉前调确裁定书”,让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5月17日,在该院流动上门调解团队成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跨年未解决的因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人身损失保险的案件顺利解决。
2021年9月,案外人陈某驾驶小汽车与原告张某驾驶电动车相撞,造成原告腿部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经调解员沟通,原、被告均同意诉前调解,但原告不会使用线上调解平台,且其工作性质也不方便请假,调解团队便前往其工作地点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此后,经调解团队成员耐心释法析理后,很快,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张某激动地表示,在案件中感受到了现代司法的效率和温度。 (呼铁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