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施燕新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18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34)。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张素英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184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35)。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朝鲁、塔娜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184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36、A-37)。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胡拴柱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185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38)。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刘嘉宁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248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39)。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斯琴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328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CZ18)。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37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80至A-104共25个车位;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2号楼-1层111至120、3号楼-1层101至106共16个储藏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康凯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285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44)。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李金凤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36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40)。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李少敏、王婧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3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41、A-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郝捷、刘晓晗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36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43)。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德阳市同新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53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C-01、C-02、C-03、C-04、C-05、C-06、C-07、C-08、C-09、C-10、C-11、C-12、C-13、C-14、C-15、B-D01、B-D02、B-D03、B-D04、B-D05、B-D06、B-D07、B-D08、BD09、B-D10)。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内蒙古众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恢3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46至A-79共34个车位;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1号楼-2层201至221共21个储藏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孟慧军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执104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1、A-2、A-3、A-4、A-5)。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曹文华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执17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6)。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牛治中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执175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Z01)。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云鹏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执175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7)。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贾建敏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执175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Z0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苗军申请执行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执74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小区地下车库A-45)。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王军、张果利:
本院受理原告武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纪瑞斌、曹燕青、靳建明、武淑英、王军、张果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内0125民初548号,现依法向王军、张果利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王军、张果利:
本院受理原告武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纪瑞斌、曹燕青、靳建明、武淑英、王军、张果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内0125民初544号,现依法向王军、张果利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呼和浩特市诚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燕清、刘柏: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寒冰与被上诉人乔殿臣、第三人呼和浩特市诚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誉公司)、马燕清、刘柏妨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民终1478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唐红宇:
本院受理上诉人呼和浩特市金盛国际家居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唐红宇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民终6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杭锦后旗中冶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燕与被告杭锦后旗中冶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826民初1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22)内0826民初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翟海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诉被告翟海斌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李忠、王梅: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忠、王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826民初3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忠、王梅欠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从2018年11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止,按合同约定月利率10.8‰计算;罚息从2019年1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6.2‰计算;复利以应付未付利息、罚息为基数,从应付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6.2‰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二、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李忠、王梅所有的位于杭锦后旗陕坝镇西二街(房权证号105021600970)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有权对其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46元,公告费400元,合计2646元,由被告李忠、王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
王德峰、兰瑞春:
本院受理原告高渟渲诉被告王德峰、兰瑞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23民初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22年6月3日
吴智锐、包头市盛凯世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强诉被告吴智锐、包头市盛凯世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