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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6-01

赤峰市司法局荣获“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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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讯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先进集体”和“全区优秀人民监督员”的决定》,赤峰市司法局荣获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先进集体称号,冯骥才、陈玉民等5人荣获“全区优秀人民监督员”称号。

近年来,赤峰市司法局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监督员充分有效履职,起到了规范司法活动、扩大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为平安赤峰、法治赤峰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认真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履职。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完成赤峰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在赤峰市范围内选任34名人民监督员,自2021年以来,赤峰市人民监督员累计开展案件监督评议111件,参加案件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138人次。严格按照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工作;根据市检察院的反馈,对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填写《人民监督员履职登记表》,促进人民监督员公正履职。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服务和管理。及时在市司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宣传人民监督员动态信息,同时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微信工作群,实现与人民监督员互动沟通;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专项经费问题,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赤峰市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档案、信息台账和案件卷宗档案。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培训工作。赤峰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共同举办赤峰市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检察机关性质和机构设置、人民监督员的发展历程等方面为人民监督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讲解。

今后,赤峰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市级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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