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牛永生:
本院对武合心诉牛永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25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张毅:本院受理原告康改鲜诉被告张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2民初105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康改鲜借款本金53800元,并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支付逾期利息自2021年9月23日至借款实际偿还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岳彩荣:
本院受理的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岳彩荣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岳彩荣偿还原告欠款本金23515.97元,利息18342.46元(利息按24%计算,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7日,应继续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上述费用暂共计41858.43元;2.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事实与理由:被告向原告申领信用卡后未按约还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内0102民初130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夏姝力: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夏姝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夏姝力偿还借款本金59921.31元,利息43143.34元(利息按24%计算,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9日,应继续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共计:103064.65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事实与理由:被告向原告申请信用卡消费后未按约定还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内0102民初130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双喜:我院受理的乌日托雅桑德拉、乌日托雅与双喜抚养费纠纷一案,乌日托雅桑德拉申请对乌日托雅桑德拉进行亲子鉴定,以确认双喜是乌日托雅桑德拉的生物学父亲的事实。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派(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参加摇号选取鉴定机构程序、领取确定鉴定机构告知书及领取鉴定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15摇号室选择鉴定机构、领取确定鉴定机构告知书;于选定鉴定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鉴定(查体),逾期不到、不影响鉴定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丙领取鉴定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自鉴定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蔺晓东、吴海雁:
本院受理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蔺晓东、吴海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贷款本金15400元,截至2022年5月6日的利息、罚息1258.92元,合计16658.92元;2.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向原告借款后未按约还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内0102民初130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法院公告
国俊绣、陈全文:
本院受理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国俊绣、陈仝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贷款本金100000元,截至2021年11月10日的利息合计1670.59元,罚息86326.02元;支付2021年11月11日至实际给付日止的利息、罚息(含复利);2.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向原告借款后未按约还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内0102民初130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朱波:
本院受理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朱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贷款本金16729.78元,截至2021年9月24日的利息合计388.23元,罚息14612.73元;支付2021年9月25日至实际给付日止的利息、罚息(含复利);2.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向原告借款后未按约还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内0102民初130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郭浩:
本院受理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郭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贷款本金30250.15元,截至2021年11月10日的利息合计1734.66元,罚息30590.53元,合计62575.34元;支付2021年11月11日至实际给付日止的利息、罚息(含复利);2.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告向原告借款后未按约还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内0102民初130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屈国峰:
本院受理原告张亚茹诉被告屈国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6月9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标的一:奥迪FV7281FATG小型轿车(牌照号:蒙A051H9)一辆,参考价:3.55万元。标的二:奥迪FV7281FATG小型轿车(牌照号:蒙A6R105)一辆,参考价:3.59万元。标的三:奥迪A6L2.4CVT小型轿车(牌照号:京HW 8405)一辆,参考价:1.56万元。标的四:别克SGM 6510GL8机动车(牌照号:京HW 8456)一辆,参考价:1.42万元。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整体拍卖优先。
说明:1、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每辆一万元保证金来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3、买受人应价后标的物所涉及的过户、权属变更、移交等相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相关责任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报名及标的物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8日上午10时止;5、竞买人可来人、来电查询详细资料。
本次拍卖会我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13488572202
内蒙古及时雨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
法院公告
丛培有:
本院受理(2022)内0502民初2999号原告闫颖诉被告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辽富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丛培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张冬梅、张桂珍、宋波:
本院受理原告张丹妹诉被告张冬梅、张桂珍、宋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502民初10979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王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周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502民初114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谢建立: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国诉被告张雲通、第三人谢建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502民初11070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王芳:
本院受理原告邓利华诉被告王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02民初5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刘福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7101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5月31日
鲁水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7101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5月31日
遗失声明
●土默特左旗埃用蔬菜副食超市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 Y11501210007928,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宠康商贸有限公司(代码91150105061626074W)遗失财务章、法人章(逯美美)各一枚,声明作废●成海军(身份证号150122198409071115)将呼和浩特恒大城车位号为P5-(1-500)-0077的车位认购书(认购书号0011261金额150000元)和收据(收据号147724金额22500元,收据号332522金额22500元)丢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作废●郝建君将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紫光园13-1-2302号房的购房收据(收据号0016082金额973746元)丢失,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烨杰商贸有限公司将金税盘及发票代码015001700111发票号22348182-22348210号的增值税电字普通发票(空白)和发票代码1500173130发票号00434044-00434055,发票号00434063-00434068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空白)遗失,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召笙鲜农场超市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码J Y11501040636911,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宸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遗失由呼和浩特市美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编号为:N o.W Y2017040852履约保证金收据,金额:150000元,特此声明●陶立超丢失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万正尚都10号楼3单元2702号房房款收据原件,收据编号: 0184180金额:690000元,交款收据原件丢失,声明作废0●准格尔旗铸锋广告店遗失公章,代码92150622M A0PH7N H7F,特此声明●赵智遗失本人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号: 152621197712110517,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蒙AY5238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证号:150104005102,声明作废●翁牛特旗蟾桂坊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翁牛特立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J 1946000675901账 号: 9521301220000000034044,声明作废●内蒙古和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北街分社支票十四张,行号:402203581020,票号 :0005290059,0005290063-0005290075,声明作废●逝者倪文义,位置安乐堂0架607号骨灰寄存证遗失,存寄证号:202126460181,声明作废●郅珲玲身份证丢失,号码:150102197408252520,声明作废●内蒙古鑫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财务章,代码: 91150602M A0NBUTL6R,法人:王暑国,特此声明●内蒙古阿迪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代码911506223291160842)遗失法人章(金云),声明作废●内蒙古真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代码: 91150622329113094D)遗失法人章(张晶萍),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天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药店遗失营业执照正本,代码91150102096463690J,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
中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码:91150100M A0Q REM M 6B)经股东会决议,拟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0万元减资至10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注销公告
鄂尔多斯市誉腾晨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注册号152701000052048)股东会于2022年5月30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阿巴嘎旗黑马协会(代码51152522096700641L)经理事会研究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已成立,请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伊德日贡,联系电话:13304792401。
阿巴嘎旗黑马协会
2022年5月27日
灭失声明
王建(身份证号:15272819701024481X)名下车牌号蒙KSC788小型汽车已灭失,现声明蒙KSC788车辆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