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5月23日,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全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交流研讨会在包头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伟刚,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征宇,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丽英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区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分管领导、破产审判业务庭庭长、法官代表,税务机关代表、破产管理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在总结前一阶段全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基础上,研讨解决制约自治区破产审判工作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为提高今后全区破产审判工作水平,优化自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经验交流环节中,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及破产法官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执转破机制、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审判团队、府院联动机制等建设情况介绍了亮点举措,进行了经验交流。蒲伟刚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科学考核体系;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管理人选任及考评机制,切实发挥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切实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和降低办理成本;加快推进府院联动长效机制高效运行,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的功能,着力解决破产重整中的难题;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网上债权人会议、网络拍卖等提高破产案件处理质效;深入研究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做好内外部评价衔接,对标先进、精准评价、实时监控、定期通报、重点督导,促进压力逐级传导;加强破产审判宣传力度,多渠道广泛宣传破产保护理念、破产制度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