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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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5-24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全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在涉企案件催办督办工作中,自2月28日‘蒙企通’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到5月8日,呼和浩特市收到的9件涉企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学君在采访中介绍。据悉,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中,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聚焦企业关注和需求,以加大涉企案件督办力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败诉案件问责为切入点,精准施策,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全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学君接受采访。 王雅妮摄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创新服务企业平台建设,不断融入法治元素,在“蒙企通”平台上线“法律服务”专栏,向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法规,为企业寻鉴定、办公证、找仲裁提供便捷,让惠企政策成为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的“干货”,打造政企零距离交流对话、服务最优营商环境的法律服务平台。同时,该局立足职能,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中为企业和经营者提供高效的法治保障。

在公证工作方面,呼和浩特市各公证机构坚持以企业需求为服务导向,以解决营商环境问题为工作出发点,通过优化公证服务进一步利企便民,不断拓展“为企办实事”服务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推出65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和证明材料清单,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推行“立等可取”服务模式,最大程度让当事人少跑腿。二是试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制定实施告知承诺制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公证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三是积极探索“智慧公证”服务新模式,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技术创新法律服务手段,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大力推行线上办证、零接触服务等便民举措,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个环节全程网上办理,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互联网+公证”的速度与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呼和浩特市公证机构积极拓展海外公证服务。5月5日起,司法部确定全国94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试点,呼和浩特市共有两家公证机构入选试点公证机构名单,为受到疫情影响,无法回国办理涉及人身关系和重大财产权益公证文书的企业、群众提供远程公证服务,进一步方便海外当事人办理公证手续,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

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2021年以来,呼和浩特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努力拓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校园、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商会等50个类别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二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总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建设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评鉴流程规范》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质量与评价规范》五项内蒙古自治区级地方标准,2021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予以颁布实施。三是创新推进网格+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网格+人民调解”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工作,推进人民调解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和人民调解双重功能优势,以社区为网格第一时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自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155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265名人民调解员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7件,其中调解成功527件,涉及当事人1108人,涉及金额577.5万元。

在民商事仲裁工作方面,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七个试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西安、呼和浩特和深圳)之一,于1995年9月20日经自治区司法厅登记成立。经过27年的发展,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已成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社会认可度较高的仲裁机构。

“在仲裁工作中,我们在不断提升仲裁质量的同时,特别注重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推动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帮助企业摆脱诉累,尽快投入正常生产经营。”史学君说。

在申请人内蒙古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某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的审理过程中,仲裁员认为该案需要经过司法鉴定后才能作出裁决,当事人将花费大额的鉴定费用。若能通过调解妥善化解纠纷,可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为此,仲裁员为双方当事人分析了利弊所在,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就本案达成调解。

仲裁委制作了《仲裁调解书》,妥善解决了双方的纠纷,减少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鉴定费用。仲裁调解并按约履行完毕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本案再无争议,依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1年,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累计受理民商事仲裁案件1018件,涉案标的43.8亿元,案件数量、受案标的、增长幅度均创历史新高,充分发挥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穿于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的始终,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平文明执法环境、着力打造高效普惠法律服务环境、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氛围”为落脚点,为呼和浩特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高质量的法治保障。“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司法行政力量的作用,全力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史学君说。 (王雅妮)

平台建设+发挥职能 为企业营商助力

在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过程中,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积极推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制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托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智能信息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工作,积极推进在市场管理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建立执法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积极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检查,减少企业的负担,为市场主体减负。

此外,该局还组织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查检查活动,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动呼和浩特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积极开展全市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定期通过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以规范执法推动优化市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同时,该局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新路径,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关于推进“柔性执法”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通过对首次违法行为、违法情形轻微并及时纠正、尚未造成后果的企业(经营者),经教育改正后免罚处理的决定。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根据工作实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了免于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税务、公安、交通等重点执法部门在推进“柔性执法”做好执法监管的同时,积极做好行政指导,即使企业在今后时刻紧绷守法经营这根弦,又使企业感受到执法温情和善意,以此推动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规范执法+柔性执法 为市场主体减负

“针对涉企行政纠纷,以企业‘吐槽’,部门‘自辩’,复议‘发声’的方式,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史学君介绍道,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坚持开门办案、调解和解、多方协调,依法、高效、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时,该局致力于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存在问题的,以约谈或发《行政复议建议书》等方式,剖析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敦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的方式更好地保护企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机械生产企业。2020年2月,该企业在自有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公司产品是国内当前最佳的土豆去皮机械”。在广告内容中使用了“最佳”这一绝对化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据此对其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随后,该企业向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我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审理原则,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困境,经过认真详细调查,发现该企业广告传播范围不大、影响较小,且该公司在广告发布期间并无销售相关产品获利情形。考虑到该公司在接受调查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认错并及时予以纠正,并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最终撤销了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史学君说。

据史学君介绍,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理原则,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和危害后果,对于执法机关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处罚结果予以及时纠正,对于首次违法、主观恶性不大、情节显著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经过教育后能够及时整改的违法行为,该局秉承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执法思路。特别是在社会经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社会背景下,秉承以上执法思路和方式,一方面有助于民营企业的顺利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民营企业继续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丢掉包袱、轻装上阵,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再次焕发生机活力,司法局发挥职能特点,通过法治手段营造宽松、优良的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有序、快速发展。

开门办案+复议“发声”为合法权益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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