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第1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694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05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应满达: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鑫苗种子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鲍宝柱、鲍根柱: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立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8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吴宝林、张铁牛:

本院受理原告关陶格特胡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9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金桥: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聚利装潢材料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3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徐福顺、包春霞:

本院受理原告丛景权与你们及包国志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39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包永冈:

本院受理原告郭玉才与你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2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包伟良: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民源农机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2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马领柱:

本院受理原告孙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2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曹特木乐初鲁:

本院受理原告包海山与你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3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张福贵:

本院受理原告李立成与你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4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陈宝石: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4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关额尔敦宝力格、吴秋霞:

本院受理原告高秀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4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吴套吐格:

本院受理原告杨梅荣与你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5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白玉林:

本院受理原告长岭县大兴镇瑞丰化肥种子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5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王永亮: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万峰种子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敖永喜:

本院受理原告崔岩石与你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6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金巴特尔、格仁其木格:

本院受理原告王连宝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8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包七斤山: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施乐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0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日

李俊丽:

本院受理原告宋广富与被告李俊丽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2018年9月5日

李楠:

本院受理原告李秀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并定干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利息暂计2750元(利息按月息1分计算,2018年7月18日以后的利息另计),合计52750元。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2018年9月5日

张素英、尹维煜、赵翊坤、赵泽捷:

本院受理原告付永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诉讼请求:要求四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00000元,利息144000元并继续计算至付清时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2018年9月5日

刘武、安素娟:

本院受理王华申请执行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403执恢130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拍卖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A204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5日

袁军海(又名袁军和):

本院受理原告杜辉诉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26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五调解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5日

秦斯日古冷:

本院受理原告李金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7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秦斯日古冷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李金山借款本金39000元;支付原告李金山逾期利息12480元(39000元×0.02元×16个月,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并以借款本金39000元为基数,按月利0.02元计算自2018年5月11日至借款实际偿还完毕为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计1087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487元,由被告秦斯日古冷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5日

梁玉、孙国山:

本院受理原告吴胜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8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梁玉、孙国山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吴胜利借款本金14970元;支付原告吴胜利利息898.20元。案件受理费计196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96元,由被告梁玉、孙国山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5日

金东伟、包淑娟、梁九成、王乌云格日乐: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聚鑫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金东伟、包淑娟、梁九成、王乌云格日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金东伟、包淑娟、梁九成、王乌云格日乐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2595号判决书(一、被告金东伟、包淑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科左中旗聚鑫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元;二、被告金东伟、包淑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0日内共同给付原告科左中旗聚鑫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利息4320元【20000元×0.009元×24个月(2016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3日)】;三、被告金东伟、包淑娟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23日起按月利率0.02元给付原告科左中旗聚鑫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逾期利息直至借款实际清偿为止;四、被告梁九成、王乌云格日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5日

包七林:

本院已受理原告梁占波诉包七林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包七林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4021号裁定书(本案按原告梁占波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5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