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七部门出台《办法》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
第0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694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05

我区七部门出台《办法》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9月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理顺各监管单位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治欠保支各项监管制度,维护建筑工人的劳动所得,7月17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社厅、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总工会、通信管理局、中国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这也是困扰我区建筑市场和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尤其是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方面,建设工程领域始终是重灾区。《办法》依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制定,由总则、实名制信息平台的建设与信息管理、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工资支付和工资保证金管理、组织保障与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组成,具体包括实名制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建立工资银行代发、工程进度款与人工费分账管理等制度及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治欠保支的工作要求等内容。

据介绍,目前,自治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基本信息的登记录入工作已经开始,正在对人员人脸生物识别功能和考勤刷卡功能进行调试,计划在本月底之前全部上线运行。建筑业企业在该信息平台可进行承建项目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在不进行再次深度开发的前提下,不需要缴纳费用。建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过程中,免收服务费或其他手续费用,同样不会给建筑工人造成负担。

(王雅妮)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