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志愿者:唱响基层贯彻户籍新政策惠民服务受称赞集中销毁爆炸物品全力消除安全隐患联合扑救显威力  警民携手战火魔组织交通劝导活动  宣传道路安全法规四轮车撒落草捆  众民警伸手相助拜师学艺传帮带  言传身教促成长依法依规明确步骤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第09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640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02

贯彻户籍新政策惠民服务受称赞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 宋宏颖)近日,学生李某某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赤峰市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填表、拍照、采集指纹……一系列相关业务办理完成后,户籍民警告知他们:"该身份证属于首次申领,不收取工本费."

户籍民警进一步解释道,户籍新政规定,从4 月1 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包括未满1 6 周岁首次申领、年满1 6 周岁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首次申领等情形)不再收取工本费.据了解,红山区公安分局接到上级通知后,便立即执行此收费标准.目前,该分局通过认真梳理从4 月1 日到4月8 日期间收取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已经按程序为符合免费条件的1 1 名红山区居民办理了全额退费.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