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棚讯4月下旬,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巴彦查干司法所受理了一起调解案件,申请人桑某请求司法所帮助化解矛盾,要回购车定金5000元。巴彦查干司法所立即组织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从桑某口中得知,桑某于2020年同牧民特某口头达成了购车协议,欲求购特某哈弗越野车一辆,支付了5000元的定金后将车开走先行使用了8天,后期由于种种原因,特某将车辆要回并卖给了他人,且没有归还5000元定金,引发了此次矛盾,现桑某提出要求,想追回自己前期支付的5000元定金。
为核实事件真实性,调解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当事人特某,可双方说法存在差异。特某认可桑某支付5000元定金的事实,但他提出,车辆被使用了一个多月,且桑某曾在2021年向他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饲料,并未支付款项,几年前使用他的车斗也并未付款。
此后,调解员分别联系了当事人所属的嘎查委员会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述事件进行详细询问后,向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时间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当日,双方见面时情绪激动,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为防止矛盾激化,调解员分别单独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劝说二人秉着互相谅解和宽容的原则化解矛盾。通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特某扣除桑某饲料费用3000元及租用车斗费用1100元,支付给桑某900元,并于三日内履行支付条款,同时,双方承诺对以往的各种矛盾纠纷不再提及。 (杨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