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创造性地将区块链技术和执行依据审查结合起来,在线完成了对外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核验工作。
4月初,广东省某融资担保公司通过网上立案,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其申请执行的依据是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因疫情影响,该公司无法前往东胜区提交公证书原件供法院核对,且邮寄公证书不仅耗时,也不能完全确保公证文书的真实性,鉴于此,东胜区法院决定先行登记执行立案并主动与四川省蜀都公证处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处已经与“至信链”区块链存证平台对接,具有成熟的区块链存证能力。鉴于自治区高院建成的“内蒙古法院区块链证据核验中心”可以核验区块链存证的各类电子材料,承办人员立即要求四川省蜀都公证处对该案中三份关键的公证文书进行区块链存证,并补充提交区块链存证后的电子版公证文书和存证报告。执行指挥中心审核人员在审管办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仅用数分钟便在线完成了核验工作。
核验结果显示,三份关键公证文书均核验通过,且均由蜀都公证处完成区块链存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东胜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三份电子版公证文书具有符合原件的要求,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交纸质公证书。远在广东的某公司接到通知后,在惊讶于内蒙古法院的信息化水平和区块链技术运用能力的同时,也对该院担当作为、高效便民的司法作风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