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庆祥一行来到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面对面听取企业“心声”,并针对性的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包头市中院主动送法进企业的一幕,是包头市法院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
发放案款现场。肖玥摄
深入企业调研走访。肖玥摄
典型案例强指引
近年来,包头市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先后出台印制《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法治营商提示手册》《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实施意见暨典型案例选编》和《破产审判相关制度暨典型案例选编》,为审判一线正确适用执行措施、准确把握执行尺度提供了重要依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这些书籍把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具有典型示范性的案例进行了汇总,除了内部参考学习,我们还会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把书籍赠送给各企业商会,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范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包头市中院研究室副主任沈艳萍说道。
“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包头市中院在审判执行每一个案件中,充分发挥案例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指导办案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将司法职能落到实处。
精准施策助发展
据统计,自2022年以来,审结涉企案件1463件,清理涉企案件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8件,审结一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29件,受理申请执行企业案件1566件,执结1046件,执行标的到位4.29亿元。
“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为强化典型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作用,全市法院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编制了《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法治营商提示手册》。
近些年,新型违法融资行为层出不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持续高位运行。部分企业通过合法程序注册成为“融资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以“认购商铺使用权”、投资项目等为幌子,实际上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破坏国家金融稳定,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商标是企业商誉的集中体现,是企业长期经营积累的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假冒注册商标的形式“傍名牌”提升销售额,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和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可被追究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我们将这些审判执行过程中常见的企业募集资金、合法生产经营、订立履行合同、企业运营管理、劳动用工等具体实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营商建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力以赴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沈燕萍说。
善意执行焕生机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怎样既能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又能兼顾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有效地缓解社会矛盾?包头市中院交出的答卷是:将“善意文明执行”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基本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
执行局负责人高丽琴介绍到,为促进包头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包头市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包头市中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实施意见》,并编撰了《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选编》,为执行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提供制度支持,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裁判功能。
“太感谢法院了,没有你们,这笔钱也要不回来。”刘某某告诉记者,他与包头市某房地产公司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包头市某房地产公司等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还借款319.8万元,并支付利息。
但执行中,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债务缠身,其名下的土地被法院查封后,地上房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影响案外人权益。东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妥善采取执行措施,灵活置换查封物,通过文明执行盘活被执行企业房产,为后续开展经营具备还款能力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因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房地产项目“烂尾”现象时有发生。如何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能够使房地产项目得以盘活,是执行工作的难点。”高丽琴告诉记者,作为典型案例,通过法院的执行工作,真正的将优化包头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了实处,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