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乌海市举行《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内蒙古提交现代环境治理能力的“绿色答卷”
第0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334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4-29

全区《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4月28日上午,全区《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仪式由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举办,采取现场+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在全区各盟市同步启动。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绣峰出席,并为《信访工作条例》宣讲小分队授旗。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志强宣布集中宣传月启动并致辞。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曹思阳主持。

吴志强在致辞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构建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吴志强强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条例》集中宣传月为契机,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组织开展好各类学习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衣丽杰、全国最美信访干部提名获得者吴宏伟分别代表基层党员干部和信访工作者向全区发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倡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信访、教育、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农牧等部门还进行了宣传宣讲、政策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并受理有关投诉。

全区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将在5月全面展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持续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宣讲、辅导、座谈等“五个一”活动和《条例》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五进”活动。此外,还将举办《条例》宣传的视频及图文作品创作大赛,《条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条例》在我区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王雅妮)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