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利民通讯员于静涛)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南郊法庭审理了一起通辽市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科左中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系南郊法庭辖区一小型民营企业,因被告方多年未履行给付货款义务,已经造成原告公司生产困难。被告未能及时给付货款,也是因为涉及多起案件,导致资金回流缓慢。鉴于以上情况,承办法官为确保双方企业能够正常经营生产,会同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最终促使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科尔沁区法院南郊法庭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职责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