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破产案件办理全流程智能化,打造多元化解决企业纠纷新模式,完善帮扶企业责任制,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解决企业“急愁难盼”问题……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屡出实招,拿出硬招,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鄂尔多斯市中院派出人员主动走访企业。杨妮摄
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做实功“暖企”
“真没有想到,我的案子能办得这么快!”说起鄂尔多斯市法院的办案速度,东胜区某五金建材经销部经理王某频频点赞。
3月10日晚20时,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当日立案的涉企案件。该案原、被告均为企业,被告欠付原告货款20余万元近10年,原告之前已三次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因双方账务未核对清楚均撤诉。因原告是一家小型企业,虽然案涉标的不大,但因欠款周期较长,已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运转。快审团队在立案当日就组织双方进行账务核对并迅速组织调解,经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承诺限期内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每月支付7万元,一起困扰原告多年的“积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终于尘埃落定。
和伊金霍洛旗某有限公司情形相同的还有5起案件的当事人,他们的案件也在立案当天就成功调解,当事人对法院高效便民的司法作风纷纷竖起大拇指。
“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行“一次受理、一窗通办、一次办好”诉讼服务模式和“快速”审执工作模式,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全流程线上退费等服务,率先在全区法院实行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标识,有效实现了“时间短、化解快、效率高”的目标。
同时,修订完善了《关于依法规范涉企民商事案件立审执业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试行)》,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规范司法行为,并运用“调解+速裁”模式,优化案件流转规程,最大限度压缩解纷周期,最大程度降低审理用时。2022年以来,该市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27.8天。
“现在法院针对涉企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从执行立案到最后拿到执行款,我们只等了6天,真的没想到能将176万元一次性全部执行完毕。”3月5日,乌审旗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握住执行员的手连连表示谢意。
申请执行人乌审旗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某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判决义务,遂向乌审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依法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对公账户。
3月3日,得知被执行人的公司对公账户进来一笔应收款项后,执行员马上前往该公司,在充分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后,立即扣划涉案款项共计176万元,同时,解除了对该公司对公账户的冻结措施。
作为胜诉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执行工作在兑现涉诉企业合法权益中尤为重要。为加快企业债权变现,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压力,鄂尔多斯市法院建立涉企执行案件“快立、快执”机制,确保企业账款及时回笼。以开展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涉企执行案件“百日攻坚”和“集中清查涉企案件滥用执行强制措施”专项行动为抓手,共排查出该市法院两年以上未执结涉企案件25件,现已执结11件;撤销限高912人次,撤销、屏蔽失信名单88人次。组织开展该市法院“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截至目前,共执结案件333件,执行到位金额2.8亿元,集中执行行动战果显著。该市法院2022年第一季度首执案件平均用时87.2天,同比下降17.3天。
激励约束延伸职能 多维度“惠企”
鄂尔多斯市中院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法院专线”,打通信息壁垒,从源头切实解决司法查控执行难、执行慢的问题;鄂尔多斯市中院制定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案件的裁判指引,发布典型案例,引导投资者增强诚实守信、防控风险的投资理念;达旗法院联合工商联出台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联合调研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涉企案件诉讼费减缓协同工作机制、企业联保机制等具体举措,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该市两级法院牢牢坚持问题、结果、目标“三个导向”,增强定力、下足气力、提升合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和老百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该市两级法院打造多元化解决企业纠纷新模式,建设“法院+”、金融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体系,联手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等5个相关单位和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8家调解组织,形成“一个中心”+“n”个调解组织的“1+n”综合解纷格局,围绕劳动争议、金融借贷、知识产权、道路交通以及民商事等类型纠纷,促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同时,与银行监管等部门组建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该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构建了高效的金融纠纷解决途径和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
被告鄂托克旗某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王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从3月9日立案到3月14日调解结案并当场送达仅用6天,被告公司承诺3月31日前给付原告经济补偿20000元,原、被告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2022年截至4月11日,鄂尔多斯市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5457件,调解成功2692件,诉前案件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12.6%。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对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作出免予刑事处罚决定,纠正过去凡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律不加以区分予以打击的做法。被告人赵某1系鄂尔多斯市某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负责人。2017年4月至9月间,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某物流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伪造煤炭购销合同、支付开票费以及资金回流的方式,让物流公司给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2张,税额31万余元,价税合计316万元。被告人赵某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指使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赵某2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进行认证抵扣。另查明,2018年10月15日,二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案发后被告单位已将案涉税款及滞纳金补缴。鄂尔多斯市中院二审审理认为,鉴于被告单位发生了真实的货物运输业务,及其足额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具有自首情节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故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为全面提高破产案件中债权人的回收率,3月10日,鄂尔多斯市法院在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率先开通了“破产案件智能办理平台”,并建立完善了破产重整案件网上申报债权、网上身份审核、网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制度措施,用科技为破产审判“提速”,让权责人“线下”少跑腿,办事“线上”见,切实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重复繁琐耗费管理人时间和人力等问题。
为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该市两级法院发布包含商标权侵权、系列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虚开增值税、撤销行政处罚、合伙纠纷及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等方面典型案例30余件,累计播放量90000余次,累计阅读量4000余次,广泛宣传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冤错案件纠正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量身打造精准普法精服务“安企”
为促使涉企矛盾解于萌芽、止于未发,该市两级法院坚持开门纳谏、登门服务,组织干警到企业实地了解情况,为企业化解法律问题、规避法律风险、服务企业正常生产,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加速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中院累计邀请市人大、政协、市工商联、涉诉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界代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0次,参会人数130余人次。
针对代表在座谈中提出的“建议法院多到企业进行宣讲,法院的讲解多从立法目的、典型意义等角度出发,对于企业家来说,能很大程度上解决困惑”的建议,市中院各审执业务部门结合业务专长,选派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立即开展法律宣讲和送法进企业活动,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为企业答疑解惑。民一庭、立案庭、民五庭、审管办法官分别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在现场对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解答,并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国家能源集团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签订诉源治理协议、设立法官驻村、驻企工作站,为基层组织和驻地企业送去法律服务,协力推进诉源治理。
“解决涉企业纠纷不能一判了之,还要上门帮助企业如何预防风险!”鄂尔多斯市中院立案庭在对一系列劳动争议纠纷快审案件判决后,负责人王刚一行主动走访市空港实业有限公司,就企业提出的在招商、劳动用工、执行等领域签订商业合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岗位调整和劳动关系的解除及涉企案件执行终本后的恢复执行中应采取哪些措施等问题逐一详细进行了解答。
为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降低涉法涉诉风险,将矛盾化解于未然,该市两级法院正式启动“法官下基层、服务零距离”活动和“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建立“一对多”“多对多”帮扶企业责任制和建立“网格法官+网格员”工作机制,解决企业“急愁难盼”的问题。
营商环境是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下一步,该市两级法院将秉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的理念,持续在发挥审执职能上对标先进、练实内功,全力优环境、提效能、强服务,打造“近悦远来”的一流营商环境,让企业专心创业、安心经营,为鄂尔多斯市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书写全面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