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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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6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4-15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白巴图白拉:

本院受理原告包海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3日

何金山:

本院受理原告包海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4日

洪连胜、杨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左中旗支行与你们和洪顺龙、崔领兄、白田龙、包晓荣、金福湘、春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3日

洪连胜、杨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左中旗支行与你们和白田龙、包晓荣、洪顺龙、崔领兄、金福湘、春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3日

段君玉:

本院受理原告王凤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3日

刘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姜国元诉你与被告刘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姜国元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借款本金62700元,给付利息98012.64元,本息合计160712.6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王忠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焦桂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至法院: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王春雷:

本院受理原告张艳华与被告王春雷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刘国君:

本院受理原告李所柱与被告刘国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1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谢相龙、陈丽媛:

本院受理原告周建华诉被告谢相龙、陈丽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王贵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洪恩诉被告王贵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包七林(七林):

本院受理原告张洪恩诉被告包七林(七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敖福玉:

本院受理原告张洪恩诉被告敖福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杨秀兰、那木拉:

本院受理原告银虎诉被告杨秀兰、那木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2年4月15日

布仁满都拉:

本院受理原告韩道成诉被告布仁满都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荣泉:

本院受理原告包格日乐诉被告荣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好比斯嘎拉吐:

本院受理原告白宝花诉被告好比斯嘎拉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韩青海:

本院受理的原告柏广丽诉被告韩青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陈亮: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糖葫芦农资商店诉被告陈亮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郭金泉: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好运商店诉被告郭金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赵富成(赵福成):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大民种业巴扎拉嘎经销处诉被告赵富成(赵福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彭斯琴: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大民种业巴扎拉嘎经销处诉被告彭斯琴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孟永祥:

本院受理(2022)内0929民初475号原告张瑞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马飞龙:

本院受理王献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929民初29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八号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樊永世、王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韦世民诉被告樊永世、王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二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724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从2020年5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常巴图(常斯琴巴图):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大民种业巴扎拉嘎经销处诉被告常巴图(常斯琴巴图)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韩孟和:

本院受理原告杨禄诉被告韩孟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吴根兄:

本院受理原告徐克利诉被告吴根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白五龙、秦晓英:

本院受理原告王守臣诉被告白五龙、秦晓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李正月:

本院受理原告特木乐诉被告李正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初5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黄玉江:

本院受理原告科右中旗糖葫芦农资商店诉被告黄玉江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2222民切5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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