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办结了我区首起涉企简易程序转督促程序案件,不仅提高了审判质效,而且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诉累。
近日,包头市某公司通过互联网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立案,起诉云某催要拖欠货款。经承办法官多次向当事人询问了解案情,审核证据,认为该起民商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由简易程序转入督促程序。经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官遂决定转入督促程序,并向被告云某发出了支付令。
网上立案、程序转换、支付令,包头市某公司足不出户就完成了以往手续繁琐的立案程序,并跳过了一审、二审等复杂的审判环节,直接拿到了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极大地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维权效率,真真切切地享受到了伊旗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带来的便利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