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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2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4-08

刘勇集资诈骗案件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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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集资诈骗案件自2019年8月15日由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市协处中心对该案涉案资产进行处置,至今资产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2022年3月18日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了刘勇集资诈骗案集资代表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成立债权人委员会。之后经集资参与人民主推荐选举、从集资参与人中选出代表5名,成立债权人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主席由张建军担任,副主席由魏永革和刘向亨担任。为确保涉案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案件全体集资参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示期间,案件集资参与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反映。公示期满视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资格合格有效。

联系人: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专案四组

联系电话:0477-3896862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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