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为了进一步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打造企业“专属”诉前调解通道,切实做好惠企、稳企、助企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乌海中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帮助一家企业化解了难题。原告上海某公司是“六神”花露水文字和字母的商标持有人,因11位被告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超市中销售假冒的“六神”花露水,故向乌海中院提起诉讼。为缩短企业维权时间及诉讼成本,乌海中院立案庭多次通过电话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经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原告与11家被告通过异地视频调解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11家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款项,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期间,针对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调解人员主动向被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对其侵权行为进行了解释说明和普法教育。
今年以来,乌海中院已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办案13件。今后,该院立案庭将持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加码调解工作力度,让诉前调解工作成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魏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