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高效办理涉企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企业的幸福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构建“亲清互动”的检企关系。遵循“亲”“清”原则,及时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指南》,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通过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案件回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市场主体诉求,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着力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对内对外协作机制,开启涉营商案件“绿色通道”,细化涉营商环境案件识别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在受理时及时在案件名称上做标注。对确定为营商环境的案件,及时制作、上传电子卷宗,将纸质卷宗移送办案部门,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
着力加强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风险研判。杭锦旗检察院秉持谦抑司法理念,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要求检察官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按照“一案一研判”的要求,对相关案件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的经营状况、纳税就业、技术创新等情况,主动听取主管单位、监管部门意见,结合案发背景、原因、具体情节等,全面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可能受到的影响和风险,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作出检察决定,慎重发布涉市场主体案件新闻信息,将司法办案与“护企促企”有机结合,杜绝“构罪即捕”“一捕了之”的模式化办案,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推行案例研讨机制。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案例研讨,以上级部门编发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以及本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研讨,让干警在集体碰撞中深入研究法律上如何认定、政策上怎么把握、理论上有哪些不同的观点、怎么处理更稳妥,引导干警在交流中提升司法办案的能力水平。 (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