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线索办理质效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聚言汇智献良策  检视剖析谋发展进企业问计问需  助发展解决难题用心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座谈交流征求意见  共筑检企沟通桥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开门纳谏认真整改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面对面真诚交流实打实征求意见打击虚假诉讼共筑司法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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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2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18

提高线索办理质效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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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和鄂尔多斯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办法》”),切实提高线索办理质效,确保检察部门能够及时受理、依法办理。

《办法》中明确,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移送线索,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接受线索,解决了以往涉案企业和企业家提交线索时,因没有明确对接部门而影响办案效率,造成企业家人身财产损失的问题。

此外,该《办法》对线索移送范围、移送内容、线索处置、办理反馈等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控告申诉线索移送程序,细化了相关责任,确保相关线索能够得到及时处理,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共同保障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权利。

该《办法》的出台是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精神和自治区院相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统筹发挥检察院和工商联各自的职能,联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当好企业“老娘舅”,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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