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讯 近日,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对两起行政案件进行判后答疑,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原告陈某、霍某(系夫妻关系)因草场放牧所属地纠纷与管某发生了肢体冲突,额尔古纳市公安机关对3人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原告陈某、霍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决定后,原告不服,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额尔古纳市法院作出判决,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座谈会上,为避免由于草场划分不清再次引发群众矛盾,造成一系列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影响,与会人员对草场划界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该院副院长郝福秀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耐心的解答,并向呼伦贝尔农垦苏沁农牧场有限公司送达了司法建议书。
(郭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