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亦能办大案小院也有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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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2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18

小院亦能办大案小院也有大作为

乌海检察机关“办精品案件、创乌检品牌”争创评选活动成效突出本报通讯员●佟晓晨●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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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期三年的乌海检察机关“办精品案件、创乌检品牌”争创评选活动圆满结束。三年的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既是办案成果的汇报展示,也是经验分享,既是示范引领,也是岗位练兵,既是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谋发展、重自强”理念、提升“真本领、高质量”的基本方法和路径。通过评选活动,全市检察队伍素能得到整体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明显增强,检察产品更加优质丰富、精品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重实际创造崭新工作局面

检察体制改革后,高检院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自治区检察院对应提出了“三讲、五抓”的工作思路,要求全区检察机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乌海市检察机关立足新时代、新要求,结合乌海地域小、城镇化程度高、人口集中、两级四院统一调配灵活等区域特点和案件数量少、办案质效低、业务能力弱等实际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研讨论证,明确将集中精力办优质案件,办大案要案作为新时期乌海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并提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办精品案件、创乌检品牌”活动。通过两级院三年时间的共同努力,力争实现全市检察业务工作全面提升,推动新时期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精品打造乌检特色品牌

案件质量承载着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乌海市检察机关以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为推手,抓好抓实“办案”主责主业。

活动开展三年来,乌海市人民检察院精心组织,成立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宁缺毋滥、品质致胜”的原则,经过各业务条线自荐、初评等环节,从全市6700多件案件中评选出典型案件35件,精品案件8件,优质案件9件,有11件案件入选了自治区级精品典型案例,1件刑事执行案件被高检院通报表扬,4件公益诉讼案件被检察日报登载。在疫情暴发、经济下行的压力下,3年案件数量同比增加了4成,入选自治区级优质精品案件数量增长了1.2倍,承办自治区院交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等大要案件20余件,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6件。从只办理本地区案件,到承办自治区院交办的大要案,从一年办1800余件案件就面临人案矛盾,到一年办理2900余件案件仍然游刃有余,“小院也有大作为”不再是一句口号,乌海检察打响了自己的品牌,赢得了领导机关的信任和全区同行的赞誉。

求极致 锻造匠人匠心精神

法律是一门古老而又威严的艺术,检察官则是从事这门神圣艺术的工匠。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乌海两级检察机关沉下心来,像工匠一样,把检察工作当成艺术般精益求精,把办案当成艺术品一样精雕细琢,把社会公平正义当成艺术追求的至高境界,潜心研究、细心打磨。通过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树立了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不断加强,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践行,匠人精神、精品意识牢筑心中。

乌海检查机关三年里不断追求卓越,四大检察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开花。成功办理在全国、全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王永明、易连峰、关成志等涉黑案,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主动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涉案民营企业家和管理人员不捕20人、不诉51人,建议和决定变更强制措施8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31人;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专项整治,批捕21人,起诉29人,提出检察建议15件;开展“保卫蓝天白云,守护美好生活”等15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70多亩,拆除黄河岸边违章建筑7100多平方米,清除各类垃圾和固体废物4万余吨,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和行政罚款4000余万元。

三年里不断追求精细,法律监督工作务实高效,精彩纷呈。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非诉执行”“保护草原林地”“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监督数量同比增长24.1%,行政诉讼监督抗诉实现了零的突破。

三年里不断追求规范,办案标准清晰明确,工作流程科学精准。建立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指导手册》、案件质量监督常态机制、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定期通报等机制制度20余项,法律文书、程序意识、监督水平、协调能力等取得显著提升,“工匠精神”逐步成为每一位检察人员的习惯养成。

强示范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精品案件评选范围涵盖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经过自荐、初评、复评选拔出的典型案例,不仅是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高品质案件,更蕴含着检察干警的办案智慧和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是条线指导的最优教科书,具有很强的榜样示范作用。

精品优质案件中有首例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首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首例虚假诉讼案件等,这些首例构建成新时代乌海检察工作规范化的案件模板,并纳入优质精品案件库,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循环播放,为全市两级院办案提供借鉴和参考。通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选树了一批优质、精品案例,同时也涌现出一批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三年中,有7名干警荣获自治区级优秀公诉人、业务标兵、能手等称号,两名干警被自治区党委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这些优质案例和身边的榜样让更多的办案人员了解什么是优秀、什么是精品,也让争做在系统内有影响、在社会上有名气、行业内有权威的品牌检察官成为乌海检察系统的新风尚。

争一流铸造卓越检察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乌海检察机关以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

三年里,深入总结提炼活动中产生的先进理念、科学方法、有效机制、成功经验,形成特点突出、完整规范、具有较高借鉴价值的阶段性活动成果和制度性措施21项;组织各类学习、研讨、培训90余次,结合实际开办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习班,11名检察干警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推动智慧检务深度应用,将优质精品案件评选纳入业绩考评,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三年里,两级检察机关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自治区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43次、个人表彰47人次,多部原创检察新媒体作品在全国、全区各类大赛中获奖。争创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干警普遍树立了“办精品、求极致”的工作理念,坚定了敢为人先的能力自信,铸造出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敢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为期三年的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已经结束,但提升案件质量永远在路上。乌海检察机关将借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把外在约束转化为干警内在自觉性,让队伍养成优质高效的作风,让所有案件都达到优质精品标准,努力实现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不断激发乌海检察内生动力,用实力和成绩打造出乌海检察新名片、树立乌海检察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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