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雄鹰‘寅’春”专项行动执结涉金融案件1254件加强疫情防控  护航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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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2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18

自治区高院:“雄鹰‘寅’春”专项行动执结涉金融案件125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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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雪英)3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高院召开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治区高院通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全区法院正在开展的“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日前取得初步进展,执结涉金融案件1254件,执行到位7.07亿元。专项行动从2月18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截至3月14日,全区三级法院共出动警力6546人次,警车2363辆,执结涉金融案件1254件,执行到位7.07亿元。共对1626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125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拘传被执行人756人次,拘留26人,罚款2人。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快执行速度,全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小标的涉金融案件,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各中院、基层法院以集中执行行动、夜间执行行动等方式加快执行进度;对于大标的案件和需要处置财产的案件,要求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依法用足用好限消、纳失等惩戒措施和拘传、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罪等执行强制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的惩戒和打击力度,切实提高财产涉金融案件的财产处置效率和执行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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