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日前,记者从我区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2021年,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47236件。
从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商品类投诉量排第一的为一般食品类17202件,投诉主要反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第二为服装鞋帽类5349件,主要问题是鞋开裂开胶、服装起球开线、洗涤后褪色变形、标签标注不清、商家不履行“三包”规定及售后争议等。第三为交通工具类4845件,反映比较集中的是汽车贷款相关的合同争议,发动机、变速器、刹车系统和轮胎等汽车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等,电动车电池质量问题投诉也较多。而服务类投诉量排第一的为销售服务10412件,主要问题是经营者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和场所等合同约定事项、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服务费纠纷、经营者停业后逃避预付款退还义务等。
从举报情况统计分析,商品类举报中,一般食品类以4978件排在首位,举报主要涉及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烘焙食品、米面制品、蔬菜、水果等。其他举报较多的商品包括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电梯、药品、运动饮料、白酒、汽油等。服务类举报中,餐饮和住宿服务类以2470件居首位,举报主要问题是质量、安全、无照经营等。其他举报较多的服务主要有零售服务、美容美发服务、技能培训服务、物业服务、洗浴按摩服务、停车场及其他、电梯服务、汽车修理服务等,主要问题是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宣传、服务质量差和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