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内蒙古泽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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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5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0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内蒙古泽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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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内蒙古泽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编号为:信蒙-A-2021-0027),达成的债权资产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已将其对乌海市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债权资产包的主债权及项下的从权利、全部权益依法转让至内蒙古泽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详见公告资产清单)。

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公告通知上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向内蒙古泽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内蒙古泽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泽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内蒙古泽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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