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将开展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作为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重要的政治任务,与规范戒毒执法、提高戒治水平统筹谋划、一体推动,促进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在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凸显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大讨论活动要求,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细化了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成立了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戒毒场所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深化认识 提升自觉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参加了所在支部的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石泰峰书记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丁绣峰书记、衡晓帆副主席在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等重要内容,并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一致认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开展大讨论活动,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要从政治大局和发展全局上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紧盯主责主业、聚焦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的精神,迅速行动,扎实推动大讨论活动落地见效,助力打造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3.0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立足本职 服务发展
围绕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可能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立足主责主业,推出系列务实举措。
一是在执法管理中服务企业和群众。完善工作承诺、服务承诺、廉洁承诺等相关机制,实现“不用求人也能办事,也能办成事”。对戒毒场所内有经商办企业情形的戒毒人员因企业生产经营需本人处理时,戒毒场所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适当增加亲情电话及探访次数和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依规办理外出探视,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对因企业经营引起法律纠纷的戒毒人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参与法律诉讼。
二是在教育戒治中服务企业和群众。开展好戒毒人员实用性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每个戒毒场所每年至少开设2个培训项目,确保每一名戒毒人员掌握一项谋生技能。积极举办好就业推荐会,探索建立共建企业择优推荐试点,做好出所前后就业指导,为戒毒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加强后续照管工作,开展“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示范创建评比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工作,建立定期交流协商机制,协助解决解戒人员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是在窗口工作中服务企业和群众。积极打造“阳光探访室”,在探访室配备与探访人数相适应的座椅、物品存放处和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设置宣传板和电子显示屏、印发所务公开手册,将所务公开、政策咨询、纪检举报公开电话张贴在醒目位置,主动接受监督,把探访室打造成为展示戒毒场所良好执法形象的“窗口”。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