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璋 通讯员郭丘明何宗英)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孟某某等5人依法从严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宾馆内有人组织卖淫,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刘某某等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张某某等人。经查,2018年5月初开始,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孟某某为了牟取暴利,组织多名卖淫女在其经营的宾馆内从事卖淫行为,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朱某某、张某某在宾馆工作期间,明知宾馆组织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而多次给客人引荐卖淫小姐,进行放风以应对公安机关检查,为他人组织卖淫犯罪提供帮助,创造便利条件,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朱某某、张某某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涉嫌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