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元宵节“闹”出传统文化味甘为普法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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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6期:第1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2-18

甘为普法孺子牛

———记鄂尔多斯市交管支队伊金霍洛旗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李军

本报记者李谱新通讯员王江杨泽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李军积极参与“管爱”大货车辆行动。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决定对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及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内蒙古公安系统有两名个人和三个单位受到表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伊金霍洛旗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李军位列其中。

李军,男,1987年7月出生,2005年参加公安交管工作。17年来,李军同志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一股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把满腔的热情倾注在普法宣教工作上,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了千家万户,赢得了方方面面的赞誉和肯定,2016年,荣获鄂尔多斯市“五四”青年奖章称号;2017年,荣获鄂尔多斯市“十大法治人物”称号;2018年,获得全国警界奥斯卡“十佳编导奖”;2019年,荣获全区交通安全创意短视频大赛第二名;2020年,被伊金霍洛旗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被伊金霍洛旗委宣传部评为全旗宣传思想先进个人……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做好普法宣教工作,李军抓住点滴时间向书本学,制定科学周密的学习计划,并持之以恒从未中断,以此不断夯实自己的法律根基。此外,他还积极向执法办案民警、事故处理民警和其他岗位的同事学习,不懂之处总是虚心请教,直到弄懂弄通为止。

工作中,李军常和中队民警说:“做宣传工作时,我们也要学会换位思考,如果我们是群众,我们希望交通安全宣传怎么搞呢?我们一定要站在群众角度去探索新的宣传模式,才会提升宣传工作的效力,才能使开展的宣传活动受到欢迎,才能将交通安全知识真正的做到入心入脑。”

17年来,李军忙碌的身影时常出现在城乡之间———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驾校……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李军带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5万份,举办交通事故图片展100余场次,举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100余场次,讲课时间达200余小时,累计受教育群众达5万人次。

为了积极顺应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大潮,李军刻苦钻研互联网知识,潜心研究新媒体传播技术,并率先在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系统开通“伊金霍洛交警”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并亲自参与新媒体信息的编写和策划工作,不断加强与粉丝的互动,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借助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法律法规。截至目前,该大队抖音粉丝37.9万,快手粉丝59.7万,微信粉丝4.8万,由李军带领宣传民警共同创作的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4部,自治区奖项5部,“伊金霍洛交警”不仅成为了鄂尔多斯新媒体界的一个品牌,也被评为全市、全区、全国优秀媒体账号,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心系万家团圆,普法矢志不渝。面对鲜花和荣誉,李军没有丝毫的自满和懈怠,他心怀群众,肩负使命,背起行囊,扛起相机,大步踏上新的征程,用耿耿丹心践行入警时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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