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兆丰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NXSY-SZZF-20200902],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下称“标的债权”,具体详见后附的债权明细)依法转让给深圳兆丰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兆丰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出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述债权的受让方深圳兆丰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任责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兆丰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