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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2-15

筑牢安全稳定基石 奏响和谐幸福乐章

———呼和浩特市2021年平安建设工作侧记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系统谋划,聚焦主业主责,创新发展理念,推动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明确职责“夯基础”

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设工作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高位谋划、全力推动,形成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组织架构和党委“一把手”担任本地区主责、首责、全责的社会治理体系链条。通过细化分解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职责任务、责任领导、完成时限,部署推进11类重点任务、522项具体任务,将重点工作作为主线,推动其他工作齐头并进。

此外,采取主要领导总体调研、责任科室专题调研、旗县区交互调研形式,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督导调研工作,及时准确掌握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举一反三,对反馈问题精准整改。

强化制度“聚合力”

坚持把制度运用作为传导压力的关键点,促进责任落地落实。呼市平安办建立了《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通过明确责任内容、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指标、追责问责制度等,进一步强化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制度运用方面,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权制等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措施,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2021年,对未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的4个地区下发《限期督办函》,对命案突出的4个地区进行集体约谈,推动提升地区治安防范治理水平。在强化工作考评方面,呼市平安办建立了《呼和浩特市2021年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制定了8大类67项考核指标,要求各地区对标对表,对平安建设工作进度、质效逐项进行评估,推动各地平安建设工作不断优化。

树立靶向“补短板”

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呼市平安建设品牌树立。以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树品牌为目标(2021—2023年),依据治理实际,分批打造商圈综治、社区治理、诉调对接和未成年人保护等30个平安建设亮点项目。目前,“海亮商圈综治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基地”“诉前调解中心”“丽苑社会治理示范社区”等一批项目已实体化运行并初显成效。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坚持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组织联动、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的开展评选活动。此次活动评选出5个先进地区、20个先进单位,带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社会治安治理基础更加夯实。开展表彰激励,呼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平安建设表彰大会,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单位)授予“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设先进地区(单位)”奖牌,积小安聚大安,形成全民参与、共创平安的新格局。(敖英高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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