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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2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2-11

东胜区检察院首次对认罪认罚案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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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讯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促进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新突破,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首起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该案系一起盗窃案件。承办检察官按照《规定》要求,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罪认罚相关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具体法律规定,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做了详细说明,同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该案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本次同步录音录像使认罪认罚具结过程有证可查,用镜头规范程序,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知情权以及实质化参与权,是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规范履职行为的具体体现,不仅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同时确保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质效。

(张煦佳张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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