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网压力调控水平进一步提高,激励机制和建设改造、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
通知指出,要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建设质量。
推动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工程。按需选择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实施路线,开展工程建设。在管线建设改造、设备安装及分区计量系统建设中,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流量计量设备、阀门、水压水质监测设备和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完善市政、绿化、消防、环卫等用水计量体系。
推进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积极推动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统筹布局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加压设施,切实提高调控水平。
开展供水管网智能化建设工程。推动供水企业在完成供水管网信息化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改造,供水管网建设、改造过程中可同步敷设有关传感器,建立基于物联网的供水智能化管理平台。
完善供水管网管理制度。建立从科研、规划、投资、建设到运行、管理、养护的一体化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城市(县)人民政府切实落实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协调机制,提高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降低对供水管网稳定运行的影响。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供水管网现状调查,摸清漏损状况及突出问题,制定漏损控制中长期目标,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和时序安排,提出项目清单,明确实施主体,完善运行维护方案,细化保障措施。供水企业要落实落细直接责任,狠抓建设任务落地,积极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加强绩效管理,改革经营模式,实施水厂生产和管网营销两个环节的水量分开核算,取消“包费制”供水,坚决杜绝“人情水”。
(王仁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