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过好幸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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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8期:第1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1-28

“盗抢骗”侵财犯罪高发春节防诈骗攻略来了

守住“钱袋子”过好幸福年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又至岁末,春节的喜气已经充满了大街小巷,家家户户开始采购年货,各类人财物的流动量也随之增加。此时是“盗抢骗”等侵财犯罪的高发期,如何守护好“钱袋子”,过一个平安年?让我们一起关注防骗攻略,共同提高警惕,谨防给不法分子发了“年终奖”。

跟踪劫匪 见机行事

“喂,‘借’我两个钱花花呗!”

酒饱饭足后,图女士独自一人在小巷中散步,突然间,一阵浓郁的酒气笼罩住了娇小的图女士,一条满是纹身的手臂架在了她瘦小的肩膀上。图女士不敢回头,但余光中可以看到,这是一个上身赤裸、体型偏胖的男子。

“求求你,千万别伤害我。”可能是图女士的话惹恼了这名男子,该男子突然扬起手,眼看着巴掌要落到图女士身上,她赶快交出自己的手提包。

“算你识相!”拿到图女士的手机和800元现金后,男子扬长而去。

待男子离开,图女士立刻报警说明自己的遭遇,并一路尾随这名男子,寻找机会拿回自己的财物。待民警根据图女士提供的线索找到该男子时,沿途已经有四辆私家车的玻璃被男子砸坏,车内值钱物品也被男子“顺手牵羊”。

案情告破后,图女士拿回了自己的财物。与她一道认领财物的,还有一名代驾小哥。原来,在遇到图女士之前,这名男子还曾酒后殴打餐厅服务员、损坏餐厅设备、打伤并抢劫代驾小哥代步车和单肩包。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男子王某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272元、现金人民币1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新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孟凡磊介绍,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的行为。抢劫所得财物多少并不影响抢劫罪的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他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因为一时糊涂给自己的人生打上不可磨灭的灰色烙印。此外,如果市民遭遇不法侵害,要保持镇定,可以先满足犯罪嫌疑人对财物的要求,并记住嫌疑人衣着体貌特征等,切不可与其纠缠,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早拨打110,方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早追回自己的财物。

安全防护 谨防被盗

一段长达百余米的通信电缆被车抽出,地上留下了长长的拖痕,两个鬼祟的身影动作熟练地将电缆剪断,分成小截,快速装车,扬长而去。这段画面出现在监控视频中,成为了警方破获案件的重要线索。

“我们觉得那一段电缆显得很旧了,应该不重要,又是比较值钱的铜芯电缆,就偷着卖了。”作案仅三天就被抓的嫌疑人梁某某和马某某在证据面前无可辩驳,说了实话。短短几个小时,一段价值约10万元的电缆被二人盗取剪断,以25000的价格卖到了废品收购站。案发时值1月6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单位发现专用通讯信号中断,申请了报修,经过勘查,抢修工人发现保障通信的一段电缆丢失。随即,警情信息到达了新城区公安分局。

被盗现场被不知情的抢修工人破坏,民警没有获取到有价值的线索。经过摸排,民警了解到近日有两家单位在附近施工。“百余米的电缆重达几百斤,人力无法拖出,应该是有车或是机械设备帮助完成的。”了解案情并勘查现场后,民警得出了结论。于是,侦查人员开始了周边监控的梳理,发现在1月3日凌晨3时左右,一辆可疑的黄色工程车在周围行驶,车上载着一些电缆以及梯子等工具。

“可以看出,两名犯罪嫌疑人是电缆铺设相关从业人员,他们用工程车将长约190米的电缆从地下抽出并将其分割成小截,装上车带走。我们通过视频监控进行研判,并对涉案工程车辆行动轨迹进行排查,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新城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要案中队副队长苗禄回忆道。最终,警方在其中一人经常工作的地点将其抓获,又顺藤摸瓜,将另一名嫌疑人抓获。

梁、马二人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收购赃物的违法嫌疑人申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处以罚款500元。

再来看看下一起案例。1月6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要案中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件,抓获了2名入室盗窃案嫌疑人。该起案件是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要案中队探三组在三日内破获的第四起入室盗窃案件。

2021年12月29日,赛罕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报案人称,家中被盗香烟数十条。警方通过对犯罪嫌疑人逃跑线路十多处监控视频的跟踪分析和对犯罪嫌疑人乘坐的交通工具驾驶员的询问取证,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随后在科技部门的协助下,确认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并于1月6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某小区捉获两名犯罪嫌疑人郭某和安某。经审讯,郭某、安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入室盗窃香烟一事供认不讳,且二人都是有盗窃前科人员,分别被打击处理过,二人已依法被赛罕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要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睡觉、休息;离家时反锁房门,切记不要抱有“出去时间短”“离家近”等侥幸心理,家中尽量不要放置大量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有条件的可以在房间内加装安防摄像头;小区安保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进出人员甄别工作。

不贪便宜 防止受骗

不久前,乌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开办培训班的聂老师。听朋友说,这位聂老师神通广大,能够给孩子办理借读或转学,这正中了乌女士想要给自己孩子办理转学的心理,于是乌女士找上了聂老师。

辗转联系了几次,乌女士向聂老师付了26万元给两个孩子办理转学,聂老师满口答应。一段时间过去了,事情并没有什么进展,乌女士问了多次后,聂老师声称之前承诺的学校办不成了,又承诺了另一所小学,可乌女士一等再等,终是没有消息,她心里的疑问越来越浓。

终于,心急如焚的乌女士拨通了报警电话,“喂,我可能被骗了……”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侦大队大要案中队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随后的一个月中,大要案中队陆续接到聂某某以给孩子安排学校为由实施诈骗的警情,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了解案情后,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实施抓捕,但在聂某某开设的教育培训机构,并未发现其踪迹。民警针对聂某某的身份信息及关系人进行了1个多月的细致研判,终于发现了他的行迹,经周密部署,于1月19日果断出击,将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在新城区某村抓获。

据聂某某供述,他并没有所谓的关系和能力,只是因培训机构资金链断裂,为了拆东墙补西墙周转资金,便以给孩子安排学校为由,骗取受害人钱款。目前,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以往办理的案件中,此类诈骗手段很常见,通常是以为孩子办学校、找工作为名,或是声称自己有“特殊身份”骗取钱财。

果断报警 及时止损

“警察同志,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近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了李先生的求助电话。

“是不是说你输错了一个数字?”

“是不是让你立刻赔钱?”

“是不是给你发了律师函,说要报警、起诉你?”民警的“三连问”说出了李先生的心事,他缓了缓心情向民警吐槽了自己的遭遇。

“我在某APP上注册账号刷单赚点小钱,没想到账户被‘冻结’,需要继续刷单才能‘激活’,实在没办法,我就在网上找了个贷款公司,想要先取点钱周转一下,等我的佣金到账再还贷款。”

接着,李先生点击某网络贷款链接注册并绑定了银行卡。按照提示操作完成后,李先生选择了“提现”,等着用这笔贷款解冻自己在某刷单APP内的资金,赚回自己的“报酬”。网页明明显示贷款已到账,但李先生银行卡迟迟没有收到款项。李先生连忙联系网页上的客服人员进行咨询。

“这是你的银行卡号码吗?”“客服人员”发来一张截图,看着有一位输入错误的卡号,李先生傻了眼,自己明明再三核对卡号,怎么还是输错了。

“由于你输入了错误的卡号,这笔贷款已经转入他人账户。现在请你立即返还这笔款项到以下账户。”

“怎么会这样,我现在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债务,咱们能追回这笔款项吗......”没等李先生说完,一张带有李先生身份证照片、基本信息的律师函便出现在了眼前。“你立刻配合处理订单,否则我直接让公司法务部联系您的家人来配合处理,您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您自己承担。我劝你快点返还这笔款项,否则我们将依法报警处理,这样会影响你的征信,一辈子背上污点,还有可能会涉及犯罪。”

“可是......”李先生一听要转账缴纳钱款,心里犯了嘀咕,并没有马上操作,而是拿起电话拨打110,想看看自己到底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你描述的刷单返利和网络贷款都是骗局,目的就是要你口袋的钱。”听罢,民警耐心向李先生解释了其当前的遭遇和防范办法,并帮助李先生立即止付。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王宇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向个人账户转账。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如有疑问请拨打96110咨询。遭遇诈骗时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破案止损。 (郭惠心王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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