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为进一步规范食药监局公务人员文明礼仪行为,树立公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近日,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公务人员文明礼仪行为规范》。
《公务人员文明礼仪行为规范》从公务人员在办公或行政执法期间的着装、仪表、体态举止、规范用语、办公礼仪等方面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规范要求。同时,在党风廉政方面,要求机关人员到下属单位时要严于律己,轻车简从,平等交流,不接待下属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和贵重礼品等,与其他单位、国家机关交往时要遵规守纪,不假公济私,不搞权钱交易;在行政执法方面,要求工作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行政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严禁接受检查对象宴请。此规范内容全面、详实、具体,为进一步改善机关作风、规范公务人员行为指明了方向。
《公务人员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印发之后,该市食药监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手抄《公务人员文明礼仪行为规范》,旨在让全体干部职工将此规范记于心、践于行,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赵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