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旭)近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据介绍,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42起、死亡677人,同比减少185起、108人,分别下降19.96%、13.76%,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下降”态势,和全国情况相比,分别低8.96和7.86个百分点,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但我区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等传统高危行业风险还未得到全面防控,新情况新风险仍不断涌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进一步增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考核办法、通报办法、警示办法、约谈办法》,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更加严格、约谈更加规范、通报和警示内容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