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黄璜(呼劳人仲字【2021】803号)与你单位(被申请人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现已审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二楼西南角仲裁立案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为:一、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工资工资10376.4元、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扣除20%的工资差额6080元;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15200元;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1747.1元;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该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内蒙古上金隅泰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25M A0N J YHE70)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开鲁县开鲁镇威威装卸队将税控盘丢失,税控设备编号:49994036816,特此声明。
开鲁县开鲁镇宝静装卸队将税控盘丢失,税控设备编号:49994753163,特此声明。
开鲁县开鲁镇伟刚装卸队将税控盘丢失,税控设备编号:49992861255,特此声明。
开鲁县开鲁镇志远装卸队将税控盘丢失,税控设备编号:49992988518,特此声明。
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新奥五金水暖建材商店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723M A0PQ PYP0T,声明作废。
冯雪将呼和浩特市恒大宏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恒大翡翠华庭11号楼2单元304号房收据1张遗失,收据编号042902,收据金额为254469元,开票日期2018年6月12日,声明作废。
赛罕区万达小腰烧烤店将税控盘丢失,税控设备编号:661823569191,特此声明。
2022年1月12日
■公 告
为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避免事故发生,我公司对以下车辆进行报废注销,特此公告。
蒙A62880营运证丢失,营运证号:150101070397
蒙AQ 036营运证丢失,营运证号:150101070398
内蒙古朋诚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2022年1月12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付杰(呼劳人仲字【2021】801号)与你单位(被申请人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现已审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二楼西南角仲裁立案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载决结果为:一、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工资10061.4元;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克扣20%的工资7040元;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15400元;四、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2023元;五、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配合申请人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第一项至第四项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该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仲裁载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载决其他事项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事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载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1月12日
■注销公告
经公司股东会议研究决定,注销鄂尔多斯市烽驰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152700000030789。法定代表人:王伟。请公司债权人及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公司清理债权债务。
鄂尔多斯市烽驰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1月23日
■债权转让通知
兰飞、兰候飞、史永强、石忠青、刘建峰: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债权人张俊胜与吴婷婷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债权人张俊胜将其对债务人兰飞、兰候飞、史永强、石忠青、刘建峰享有的经(2020)内06民再47号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全部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本金100万元、从2011年7月29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诉讼费、保证权益等)相应债权转让给吴婷婷。望债务人兰飞、兰候飞、史永强、石忠青、刘建峰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吴婷婷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
通知人:张俊胜2022年1月12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信泰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薛敏与你单位劳动关系一案(新劳仲案字〔2022〕80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2年2月15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与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原呼运大院元福酒店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2年1月12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苏日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李博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一案(新劳仲案字〔2022〕81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与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原呼运大院元福酒店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