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的“赤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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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1-12

法治政府建设的“赤峰样板”

本报记者李楠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2021年,赤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科学战略和部署要求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务实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奋力突破。

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2021年9月召开赤峰市城镇供热立法论证会

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蓝图

“加快建设‘法治赤峰’,将法治赤峰作为未来五年奋斗目标之一予以推进,并将‘法治赤峰’建设目标纳入赤峰市‘十四五规划’”。2021年9月底召开的赤峰市第八次党代会,为赤峰法治政府建设描绘了全新宏伟蓝图。

赤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赤峰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赤峰建设(2020-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未来5年赤峰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统筹谋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先后多次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到政府各项工作能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直接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赤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精神开展专题学习6次;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466次;全市开展法治专题讲座82场、参与人数1.8万余人次……这组数字,正是赤峰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的生动印证。

日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是近年来赤峰市立法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

2021年6月,事关群众民生大事的《赤峰市城镇集中供热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旗县区的物业企业、供热企业、开发企业、居民热用户、非居民热用户代表们就供热立法和公众关心的、生活中存在争议的话题展开热烈讨论。每次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协调会等形式都必不可少。通过广开言路、广纳民意,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目前,赤峰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及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已征集完成,正在开展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

2021年,赤峰市对现行有效的7项地方性法规和7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4项地方性法规计划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进行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82件。同时,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重新修订《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出台《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标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制定公布《赤峰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赤峰市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事项,现法定程序已履行完毕,并已开始组织实施。

全面深化民生“放管服”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赤峰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真心”换“民心”,减证便民、“最多跑一次”等举措不断,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努力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增强发展动力。

2021年9月7日,《赤峰市第一批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和《赤峰市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首次对外公布。《清单》保留证明事项43项,其中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3项,大部分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的事项,特别是将户籍管理、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领域办理行政事项时需要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对纳入实行告知承诺制清单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而无须再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为防范监管风险,建立了事中事后核查制度和信用监管制度,将个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办事的便利高效快捷,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据统计,2021年,赤峰市梳理市本级权责清单6215项,取消行政权力106项,下放18项。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年内累计办件14.5万件。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的监管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1754个批次、抽检市场主体15217户,部门开展联合抽查351个批次、抽检市场主体1771户,组织395个部门开通应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289个部门归集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1.7万余条。

深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2021年,赤峰市本级执法队伍由35支减至9支,旗县区执法队伍由287支减至96支,分别精简74.3%、66.6%……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职能。而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只是赤峰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个缩影。

去年,赤峰市全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均实现执法过程文字记录,公安、交通等部门基本实现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100%。全面开展“乱执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自查问题8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印发通报,评出优秀案卷26卷、良好60卷、合格15卷、不合格1卷。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硬性要求,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赤峰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列入依法治市考核扣分指标,定期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这一举措,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赤峰的“全面落地”。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30人,出庭应诉率59.8%,较2020年增长30.2%。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2021年,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04件,未结执行案件27件,结案率86.76%。积极配合司法监督,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0件,发出检察建议51件,采纳60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0条,立案30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46份。

凝心聚力法治惠民利民愿景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化解纠纷,行政机关作用更大。

赤峰市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力争把良法善治融入到老百姓柴米油盐中。积极构建集约高效、便民利民、交融共享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5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799个。充分发挥仲裁、行政复议非诉纠纷机制化解矛盾作用,2021年受理各类仲裁案件490件,标的额9.98亿元,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7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调解矛盾纠纷20141件,调解成功19818件,调处成功率98.39%,涉及金额6.6亿。

以案释法,是普法宣传必不可少的一环。赤峰市出台《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在法制赤峰栏目播出“案说民法典”系列节目,进一步提升了以案释法宣传效果。全面启动“节约利用水资源、保护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册,各大商场、商铺电子屏播放普法宣传标语3万余条,受众近6万人。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共开展普法活动1万余次,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站在新时代的潮头,立足于法治建设的布局和未来发展,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号角已经吹响。这既是一种使命和光荣,更是一种责任和挑战。”我们期待,更民主、更公平、更正义、更安全、也更便捷的赤峰市法治政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加快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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