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提质增效推进审执工作全面总结深入部署推动法院整体工作疫情防控不放松执行工作不“打烊”锦旗赞誉干警责任激励前行“寒冬猎赖”重拳出击  迅速恢复林地原状召开专题学习会  解读法律援助法凝聚司法行政力量  做好涉疫纠纷调解建成法治文化广场  强化普法阵地建设组织资格认证考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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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1-05

“寒冬猎赖”重拳出击 迅速恢复林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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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闫利民通讯员张晓杰)2019年7月,刘某丰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个人承包的林地内建设房屋,经检测,占用林地面积467平方米,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林业部门向其送达了处罚决定,责令其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缴纳罚款4670元,刘某丰于接到处罚决定当日缴纳了罚款,但却迟迟未将林地恢复原状。

2021年8月,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到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刘某丰,要求其按处罚决定恢复林地原状。执行局接到案件后,执行人员赶到违法所在地,查看违建房产,因刘某丰已不在该村居住,执行人员通过电话与刘某丰取得了联系,刘某丰表示同意拆除违建房屋,但是最近在忙秋收,需要过一段时间。执行人员将实际情况向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反馈后,经商议,决定同意刘某丰在2021年10月底前拆除完毕。然而到了约定时间,刘某丰却一再以不太方便为由未拆除。

“冬日猎赖”专项行动开展后,执行局胡法官与刘某丰不断沟通,表示如再不拆除,法院将组织人力、物力强制拆除,不仅产生的费用要自行承担且会在乡间造成不好的影响,在不断善劝下,刘某丰终于在2021年12月21日,拆除了违建建筑,将林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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