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为民初心  传递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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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3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1-04

践行为民初心 传递法治温度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王丹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体察民情、解其疾苦,维护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满足好群众不断发展变化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工作会上,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负责人掷地有声地说道。

近年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把关心和解决群众的疾苦作为司法工作的切入点,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着力构建和谐司法,真心真意为当事人着想,实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多元化解 群众点赞

“不仅没花任何诉讼费,还可以分期偿还欠款,我的烦心事一下子全解决了”。2021年11月12日,通辽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迅速上线运行,首批被调解的当事人高兴地对调解服务点赞。

近年来,金融纠纷呈高位运行态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更是逐年呈快速增长趋势。为此,科尔沁区法院为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融入纠纷诉源治理、拓宽解纷渠道,将出现逾期、符合起诉条件、尚未正式起诉的金融纠纷由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针对某银行与林某信用卡纠纷案件,科尔沁区法院指派专门调解员黄怀勇跟进此项工作,在黄怀勇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调解协议,并当即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经审判法官审核后,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效率高、没费用”让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诉前调解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为当事人开辟了一种便捷的、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还让大量金融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既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信贷资产风险、改善经营状况,也为人民法院分流大量诉源案件,实现多方共赢。

据了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金融纠纷调解模式,相比传统诉讼程序,不仅解纷周期短、成本低,更是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升了银行债权回款率,降低了欠款人的还款压力和诉讼成本,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截至目前,科尔沁区法院成功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的金融纠纷10余起,涉案金额近300余万元。

重拳出击 赢得民心

“真的感谢法院的法官和执行人员,之前对损失的钱能回来并没有什么指望……”

“虽然回到手里的钱不多,但我看到了正义,我相信正义不会缺席,谢谢你们……”

12月14日,在执行款集中发放会上,70余名被害人对着执行法官连连感谢。

2020年7月29日,科尔沁区法院对阿某某、阿某等7人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这起被害人众多的涉恶案件自进入执行阶段后,科尔沁区法院执行局坚持凸显司法为民理念,切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着力办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承办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扣押了被执行人两台车辆,做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支付了本案全部退赔款73760元。

执行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为了加速推进涉黑涉恶刑事执行案件涉案财产的归拢变现,有效提高执行到位率。科尔沁区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线上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等财产信息;通过线下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和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有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倒逼被执行人及其亲属主动缴纳罚金,有效地推动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黑恶案件,确保涉黑恶执行案件“清仓归零”,切实做到“黑财”不清底,执行不停歇。

优秀的执行成绩离不开在执行一线艰苦付出的执行干警们,更得益于科尔沁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上的一系列创新改革。该院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打通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抗疫护航 服务大局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质效两不误,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两张牌,做到“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科尔沁区法院刑事庭及时转变诉讼模式和执行模式,将庭审现场搬到看守所,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优势。

看守所审讯室,一个狭小的空间,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令原本不大的空间变得更加“拥挤”,窄小的方桌上放满了案件资料,方寸之地,亦显公平正义。自2000年起,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盘踞科尔沁左翼中旗宝龙山镇二十多年,多次威胁、暴力、恐吓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科尔沁区法院坚持从重从快审理该案,开庭审理张某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诬告陷害罪等罪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负责该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我们合议庭成员和辅助人员均提前作了核酸检测,并按规定全程穿防护服,与被告人完全物理隔离。”

据了解,在看守所开展“无接触式”开庭审理,是科尔沁区法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开展刑事诉讼活动的特别举措。该院在全面抗击疫情的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做到把好每个关口、盯住每个环节、做实每项举措。

民之所需,政之所向。科尔沁区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畅通渠道听民意、紧贴民需办实事、围绕重点暖民心、聚焦中心促稳定,着重抓源治本,改进司法作风,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了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哪里,为民服务的旗帜就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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