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位少年儿童茁壮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也是当代法院人为之努力的方向。一直以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未成年人审判作为“特殊的希望工程”,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优先保护理念,不断先行先试、创新工作方法,以法治护航,爱心引领,守护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深耕细作播撒法治种子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中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辖区学校、社区联动,创新性地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普法活动。
在普法进校园活动中,中院紧密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校园育青春,法制伴成长”为主题,围绕校园欺凌、性侵、网络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通过案例教学、随堂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教导未成年人从小树立遵纪守法理念。期间,法官以互动问答的模式生动诠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极大提升了学生们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借助“法院开放日”平台,邀请学生们走进法庭,了解审判程序,领会法袍、法槌、法徽和天平所象征的含义等,更加直观地感受法庭的神圣。在此基础上,中院积极创新模式,以普法进校园与学生参演庭审相结合、真实案例再现与学生亲身体会相结合、模拟庭审与法官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力量与公正,争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此外,为强化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该院不断延伸服务职能,深入社区开展以案说法活动,与家长一起分析青少年失足的主、客观原因,为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院的普法活动使我们对家庭保护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希望每位家长都能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2021年5月,在呼伦贝尔市中院未成年审判庭开展的“幸福家庭与法同行”普法进社区活动中,一位家长感慨地说。
2021年,呼伦贝尔市中院先后为社区居民和在校师生700余人次授课,发放宣传手册达1300余册,赠送图书200余本,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未成年人成长的每一个地方。
凝聚共识筑牢保护防线
为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面化,呼伦贝尔市中院注重整合社会力量,不断深化审判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同频共振,共同播洒“关爱雨露”。
经与教育部门沟通,2020年10月,呼伦贝尔市中院蒙汉双语护苗工作室在海拉尔区胜利街小学挂牌,标志着呼伦贝尔市首家驻校蒙汉双语护苗工作室正式成立。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该工作室充分发挥了“护苗”工作站的阵地作用。目前,中院已先后成立4家护苗工作室,通过开展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活动,有效弥补了学校法治教育的短板。
为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的联动格局,呼伦贝尔市中院充分征求民政局、关工委、妇联等12家单位的意见,制定了《爱苗、护苗、复苗工作规则》,为了科学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定罪、量刑、教育矫正,确定了“三见面、三了解”工作方式,同时联合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公安局、团委制定了《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审判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含义、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情形、合适成年人的具备条件等内容,并由团委制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名册,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一系列联动措施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了保护合力。
诠释担当呵护青春花蕾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案件办结有时限,但延续的关爱却没有期限。为巩固扩大审判活动效果和影响,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呼伦贝尔市中院从近年来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中筛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给予及时发布,让这些案例所反映的新问题、新动向成为鲜活的教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同时,该院注重审判成果和调研成果的转化,秉持“早发现隐患、早督促整改”的司法理念,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力求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在办理中学生高某某从自家楼道跳楼自杀的生命权纠纷案中,中院认为虽然学校不存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形,但该案对在校师生和家长产生了一定影响,加之近年来因青春期心理问题引发的青少年自杀事件时有发生,遂向该校和另一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两所学校收悉司法建议后,均立即书面回函,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做出了具体规划。
延伸服务传递司法温情
2021年9月3日,呼伦贝尔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杨柳一行,带着生活用品和慰问品驱车近600公里到达扎兰屯市一处村庄,回访未成年被害人小美(化名)。期间,法官询问了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情况,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并在临行之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随时帮助她解决实际困难。
这次回访是该院延伸审判职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相关工作的一个缩影。与此同时,中院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向未成年被告人传递司法温情。例如在与司法局的合作中,委托熟悉未成年人工作的司法局工作人员作庭前社会调查,摸清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犯罪动机、犯罪后的思想动态等。坚持庭前同未成年被告人见面,了解其成长、生活环境,以找准教育挽救切入点,在判前有侧重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为他们重新步入社会夯实基础。
“庭后送一程,关爱无期限”。在每一件案件审理完毕后,中院法官都坚持做到“三个”联系,即保持与监区教导员联系,掌握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保持与未成年犯书信联系,力争传递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与家长沟通联系,努力为孩子们创造有利于悔过自新的外部环境。
为更好地帮助失足少年平等回归社会,消除“案底”不良影响,呼伦贝尔市中院积极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此弱化未成年人犯罪“标签”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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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呼伦贝尔市中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的意见要求,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正如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巧兰所强调的:要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探索通过对部分人民法庭改造或者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保护、优先保护;要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竭尽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