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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9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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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内蒙古华之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办债权。

内蒙古华之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24日

■注销公告

内蒙古仁祥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8年8月6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办债权。

内蒙古仁祥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注销公告

内蒙古昌硕农业有限公司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办债权。

内蒙古昌硕农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注销公告

赤峰百思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680009809c法定代表人:赵晓梅,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务。

赤峰百思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遗失声明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以下

人员工作证遗失,特此声明。

姓名王君 编号07018

姓名王君(女) 编号07020

姓名马勇 编号07025

姓名白珍 编号07046

姓名张利 编号07047

2018年8月24日

■领取提存通知书

齐月玲、秦龙飞、王爱英:

黄瑛的委托代理人黄萍已于2018年7月27日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包刑一初字第5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赔偿给你们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人民币陆仟陆佰陆拾元陆角玖分(¥6660.69)提存于我处,请你们持本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与被害人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代领请持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及受领人的身份证)到我处领取。

我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一号大天酒店写字楼十层

邮政编码:010020

电话:(0471)692753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证处2018年8月24日

■领取提存通知书

李治国、李志华、李良贵、温润梅:

党祝的委托代理人党国已于2018年8月20日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呼刑初字第3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赔偿给你们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人民币贰万伍仟贰佰柒拾捌元整(¥25278.00)提存于我处,请你们持本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与被害人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代领请持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及受领人的身份证)到我处领取。

我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一号大天酒店写字楼十层

邮政编码:010020电话:(0471)692753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证处2018年8月24日

■公 告

刘小娟:

因你与王强 (男,身份证号:

150203196310280053)于2016年8月29日离婚,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他交纳的公积金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其中属于你的份额为人民币贰万柒仟玖佰壹拾玖元(27919)。现王强的继承人来我处申办继承权公证,将上述款项提存到了我处。请你在看到此公告后持身份证来我处领取该提存款。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小尾羊大厦九楼,联系人:吕艳,电话:(0472)686649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宏鉴公证处

2018年8月24日

■声 明

本人徐向会(身份证:150421197308130011),男,汉族,于2014年1月5日至2017年11月3日期间担任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工作变动,公司已解除本人的职务。因非本人原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做工商变更。因此,自2017年11月3日起,本人对公司所涉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不承担法定代表人责任。

声明人:徐向会2018年8月24日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

甲方:骆成,男,汉族,退休,1949年2月16日出生,现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家园小区8号楼1单元3楼西户,公民身份证号码150326194902161015。

乙方:李元,男,汉族,个体经营者,1953年9月1日出生,现住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八一南路东,林荫路南民安北区B段住宅楼1单元101室,公民身份证号152327195309010013。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李元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以自己名义向冯虎林借款一百万元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李元将2011年5月11日借与冯虎林一百万元的借条交付甲方骆成,由骆成向冯虎林主张权利。

2、该一百万元是合伙人骆成、李元、刘胜林、王欢元、崔文、王龙合伙清算后属于甲方骆成享有的一百万元债权,与其他人无关。

3、债权转让后由李元方通知债务人或登报进行债权债务公示,如无法通知或不进行公示由乙方李元方协助甲方骆成主张该一百万元债权,如乙方不配合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李元

2018年8月24日

■遗失声明

新城区锦成毛衣设计编织工作室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150102600194981,该工作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遗失,证号:152622196812240011,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光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遗失,证号:150102065038990,声明作废。

内蒙古德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 A0N 60PC8E,声明作废。

闫心宽(身份证号:150105195409121514)将养老保险本遗失,特此声明。

回民区丽芝熟食店工商营业执照,号码:150103600345599,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号码:15010219871108015601。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将团结小区东区2号楼2单元7号郑路的购房合同丢失,特此声明。

母亲:姚晓平(身份证号152326199003114309)父亲:陈小雨(身份证号152326199006204297)女儿:陈欣瑶《出生医学证明》(编号O 150047331)于2014年9月28日13时9分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母亲:吕海燕(身份证号152326198603144822女儿:刘欣鑫《出生医学证明》(编号P150188457)于2015年6月1日12时9分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母亲:尚海燕(身份证号142625199209141124)父亲:王荣信(身份证号152326198603051714)女儿:王雨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L150119582)于2011年8月12日15时50分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张兴光将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据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之窗小区1号楼1单元2102号房屋的暖气费收据遗失,号码:131512405581374813金额:2242元,声明作废。

杜泽琼将内蒙古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阳光诺卡小区8-2-50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购房款第二联遗失,发票号码:00250710,金额:260256.64元,声明作废。

遗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开具给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保险费发票一份,发票代码1500164320,发票号码5276752,发票金额3755.06元,特此声明。

陈柱将交强险标志丢失,车牌蒙A565FP,保险单号315091803010001645,特此声明。

李丹将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个人档案派遣证遗失,证号:(内教2016)毕字第201614199201282,特此声明。

内蒙古幸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150114000014236,声明作废。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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