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16年版)》的相关规定,我行将对本网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资金收付活动(计息入账、账户管理费扣收等除外)且未欠开户网点债务的结算账户进行清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未办理销户手续的,我行视该单位客户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我行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并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加注"久悬"标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与我行无关,特此通知。(相关账户明细如下)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东颐支行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