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0名职工荣膺内蒙古第五届“北疆工匠”荣誉称号戍边卫国七十载  风雨励耕铸忠诚自治区妇女儿童新“两纲”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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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2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2-31

自治区妇女儿童新“两纲”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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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琪)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区妇儿“两纲”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为新“两纲”),印发实施。

据了解,自治区新“两纲”分别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组成。妇女发展纲要重点围绕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设定了81项主要目标任务和97条策略措施。儿童发展纲要重点围绕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设定了72项主要目标任务和91条策略措施,体现了新“两纲”的体系完备性和政策措施周延性。

新“两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结合我区地域特点和发展实际,既提出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任务,又明确了发展重点领域和主要指标。与上一周期“两纲”相比,新“两纲”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和“儿童与安全”等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要求,同国家新“两纲”保持了一致,内容上更加完备周详。与国家新“两纲”相比,我区新“两纲”增加了控制剖宫产、妇女创业就业、苏木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家庭领域问题研究及能力建设、污染排放、垃圾分类、儿童口腔保健、义务教育“双减”等8项指标,涉及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契合我区发展实际和时代要求,体现了自治区对妇女儿童的重视和关心,是发展上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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