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欠款纠纷案件。
李某于2013年向申请执行人孙某借款26万余元,并约定利息,李某向孙某出具了借条。借款期满后,李某并未偿还借款,多次催要未果,孙某将李某诉至鄂托克旗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0余万元。
经了解,被执行人李某身患重病,已花费20余万元用于治疗,其名下除一套住房可供执行外,目前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官表示,自己现在虽然无能力偿还借款,但希望与孙某进行商议,减少执行标的款,尽力还清借款。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讲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孙某考虑到李某的实际情况,同意放弃绝大部分利息,暂不要求李某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之后,李某分3次还清全部欠款,并对执行法官及孙某的理解表示感谢,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知青)